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2023
1、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公告,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个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1、青岛上调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申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单方申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6万元上调为50万元。
2、在青岛购买家庭第2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单职工为36万元、双职工家庭仍为6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1、征信原因。公积金贷款对于借款人的信用要求是比较高的,尤其是近半年内有逾期的情况,不仅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审核结果,还有可能导致贷款额度偏低。如果是因为征信情况导致的,建议大家多咨询几家银行,看各家银行给的贷款额度,1般房贷政策稍微宽松的银行,给的贷款额度也会高1些。
2、年龄原因。公积金贷款对于借款人的年龄也是有要求的,最大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是申请时的年龄会影响贷款期限,1般用公式:法定退休年龄+5-申请时的年龄来计算贷款期限。如果年龄比较大,不能贷到预期的贷款期限,那么也可以选择共同贷款,让年龄较小的做主贷人,然后房产证上写两个名字,若是主贷人符合要求,额度可能会更高。
3、收入原因。如果是因为收入达不到银行的要求,导致公积金贷款偏低,但其他方面条件都不错的话,是比较好解决的。毕竟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已婚人士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那么可以增加共同还款人;但如果不是已婚人士,那么可以增加父母为共同还款人。不过,主贷人+次贷人的收入必须要在每月还款额的2倍以上。
4、缴存基数和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受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账户余额影响,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账户余额直接决定了申请人贷款的最高额度。
2、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2023
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最新消息,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有哪些?下面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1.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是什么的知识,跟着1起看看吧。 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最新消息,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有哪些?下面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1.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2.是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1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 4.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
3、青岛公积金贷款是余额的多少倍
法律主观:
1、按账户余额计算:
1、如果用于购买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首套房时,最高可借账户额度的20倍,如果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2、贷款购买2套房、购买公有现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最高可借账户余额的10倍左右。
2、按房价成数计算:
1、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时,最高可借房价的80%左右。
2、购买2套房、自有住房、公有现住房、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最高可借房价的70%左右。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
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4条
1、
5、
6、
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4、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1)实行“认房认贷”申贷条件政策。《个贷办法》修订后,申请我市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尺镇灶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中,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为职工家庭在我市房产部门信息系统中记载的自住住房套数。(2)执行住房套数差别化贷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执行相应档次的基准利率;2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取消现行的2次公积金贷款1.1倍利率规定。(3)优化贷款程序。1是贷款流程再造,简化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2是落实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购房倾斜的要求,优先发放首套住房贷款。(4)完善申贷资料。1是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不再要求提供2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估陵扮价报告。2是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明确了异地贷款证明、还款能力证明、个人信用征信报告等申贷材料。3是明确了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贷款审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追加辅助申请材料。(5)强化了风险防范及违规惩戒措施。1是补充了隐瞒事实申贷以及违约将抵押物出租、抵偿债务等风险情形的防范及处置。2是结合当前诚信社会建设要求,补充完善了有关借款人信用审查、惩戒的规定。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取消其5年内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并旅谈采取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惩戒措施。